拟聘教职工接到录用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的报到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处(行政楼西202)办理报到手续。
1. 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大学专科及以上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国(境)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受理通知单);
3.人事关系转入人员提供干部介绍信(原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
4 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体检项目:五官科、外科、内科、肝功能、肾功能、尿常规、血常规、胸部透视;
5. 大陆籍教职工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6.如已获职称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寸6张,两寸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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