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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程序
[2012-05-16]

  1、教职工在入职时,须填写《缴存住房公积金登记表》(见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常用表格”栏目),明确告知是否需要在学校缴存住房公积金。

  2、如需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张。

  3、上述材料须在当月10日之前送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