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请假登记表》(见附件或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常用表格”栏目),办理请假手续;
2、单位将《请假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与当月考勤报表一起报送人事处;
3、具体请假程序见《关于公布汕头大学教职工考勤条例的通知》(汕大发[2012] 8号文)(见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考勤”栏目)。